出租房子房东需要注意什么(房东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上次给大家分享了出租房屋的大概流程及方法,这一次给大家分享出租房屋时可能会碰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许多房东认为,房子一旦出租就可以等收租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租房是比较繁琐的,需要事前事后做好准备,才能让房客住的舒心,自己也安心。
一、装修勿图便宜
装修出租房屋时不要一味考虑成本,过度节约成本可能一时能省钱,但是后续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以身边一位朋友为例,他自家的出租房屋装修都是尽可能的降低成本,硬装采用一些低价材料,电器、家具优先淘二手的,没有二手的就买一些小厂出的家具、家电,整体装修成本确实很低,但是后期维护成本极高,三天两头跑出租屋进行家电或其它维修,自己不省心,房客住的也不开心,导致续租率并不高,当然也不必都使用高价产品,个人建议出租房屋硬装材料用好点的,后期不易出问题,家具家电使用二线品牌即可,价格不算高质量也还不错,核算下来回本周期也不会太长。
二、短租要慎重
建议最好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即使租给对方也必须要十分谨慎,务必要核实信息、签订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原因如下:
1、租期短签约收房麻烦,增加了房屋的空档期及寻找新租客的成本;
2、怕碰到不讲究的租户,我身边朋友碰到过短租一个月的,极其不爱护房屋及房屋内的设施,收房时发现房屋内乱七八糟、垃圾成堆,作为房东遇到了真的是糟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故建议大家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
三、与房客友好相处
要善待房客,不能说你作为房东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频繁涨价,涨价太过频繁,房客居住的就不长久,作为房东也麻烦,对于不允许的情况双方提前沟通好,并且加在合同上就行,房东与房客是法律关系也是朋友关系,遇见也是缘分。
四、核实房客信息并备案
1、签约前要核对房客信息,以防日后产生纠纷;
2、要求房客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租房备案登记。一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是我本人就亲身经历过一次因房客没有及时去备案而引起的尴尬事情,当时我有一户房客,夫妻两人在我这里租住,签合同时我口头提醒他们要去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可能由于他们忘了,就没有去备案,结果后来有一天临近半夜女房客自己在家,感觉人不舒服打电话给她老公,她老公没接,于是拨打了120电话,结果地址都没有说完整人就晕倒了,后续120通过派出所联系到社区,但是只知道这个房客的居住小区,不知道具体哪栋哪户,结果社区及派出所到处在找这个人,我第二天早上在社区微信群里看到这个寻人消息,人瞬间清醒了,第一时间联系社区干部共同赶往出租房,结果人家好好的在那睡觉,一问才知道女房客晕倒没多久她老公就回来了,把打120电话的事给抛在脑后了,就因为这个事引起了一大堆误会,搞得一群人跟着担惊受怕。所以再次建议各位,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为了在遇到此类或他类突发情况下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及时去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
五、租赁结束
如租赁期到了,房客不续租,作为房东要及时查验房屋、附属设施、电器、家具的状况,检查有无损坏情况发生,检查时尽量做到仔细一些,以免事后发现而无从追究,如果发现有损坏情况,则要和房客根据合同的约定,商谈赔偿问题,退回房客剩余押金。
六、续租
在租赁到期前与现有房客进行沟通,确认其是否还续租,如果确认续租,就与其重新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如不续租,应及时上架房源,寻找新的房客。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出租房屋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希望我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做一些参考,下次给大家分享拟定租房合同有哪些要点。